如何看待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称「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底线」?

用户 无忧的天空I5 的回答

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不能突破无罪不罚>是自古以来的法治。隋唐宋元明清民国,如今常提的地富反坏右子女诉苦的种种限制不正是属于此法治吗?古代更严励殊九族!现代轻点,这号人对朝庭不满,有负面影响,应有所限制!

用户 天法道道法自然 的回答

感谢邀答。罗翔所说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的情况,在公务员报考录用过程中确实存在,而在一些行业的特殊岗位也有类似情况,如民航机场对特殊敏感岗位人员的录用,需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直系亲属无相关犯罪的证明。

但在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报考录用公务员条件的内容,对直系亲属的犯罪记录进行审核并无明确具体规定。这种情况,其实是录用单位根据行业特点而制定的录用准则,而且不同单位宽严掌握也不相同。如政法机关等相对严格一些。

为了保证公务人员,特别是机要特殊岗位上的公务人员政治上的纯洁性、可靠性,进行相关审查是必要的,但是,审核规则应当规范且有严格界限。比如是对本人、直系亲属,还是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人员,以及犯罪性质,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还是普通的刑事犯罪等。

总之,“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的情况,在一定范围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应由各级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严格规范管理。罗翔教授关于“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底线”的说法和评价,其实只是阐述了整个事件真实全貌的一个侧面。

如何看待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称「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底线」?
如何看待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称「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底线」?

如何看待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称「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底线」?

用户 一强90594460 的回答

选人,用人与谋取职业,单位是个双向选择的问题。而不能打着所谓不能突破“无罪不罚”的底线来反对有关部门的政审考虑。试问属于党,政,军,警,科技前沿研究部门等要害,机要(涉密部门)能取缔政审这必要的手段,以确保国家安全,防止泄密与确保刀把子掌握在谁手里的问题吗?绝对不能!记住:沒有忠诚度,能力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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