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用户 竹叶青青62a 的回答

如果这头牛是怀孕母牛呢?又怎么算?农户用这头牛进行繁殖,三年五年,十年八年,有怎么算?赔偿费只是这头牛的。你把人家的繁殖母牛撞死了,起码当年的繁殖就落空了。

用户 财哥谈说 的回答

一位工作了十年的警察告诉我:如果开车撞死了牛,就算你赔了农户15000,也别想将牛带走 ,这绝对是白日做梦,就算你报警也没有用。

真实案例回顾:

2017年8月29日的上午,挂车司机李师傅,要将一车货物运送到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当时行走的是203国道。

因为路上的车比较少,再加上货主催得比较急,所以车速比平时要快很多。

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当时本地有一个养牛大户,每天都会赶着牛群去203国道附近的牧场放牧。

没想到挂车司机李师傅在行驶一个转角的时候,因为没有减速导致车辆失控,直接冲向了牛群,当场撞死了5头牛。

幸好牛的主人躲避及时,否则后果不敢想象,当看到现场一片狼藉时,牛主人放声大哭。

知道是自己责任的李师傅,非常抱歉地告诉牛主人:损失多少,自己会全部承担。

听到对方赔偿自己全部的损失,所以牛主任并没有报警,于是双方开始计算的价钱。

经过漫长的讨价还价,最后以每头牛15000的价格来赔偿,5头牛总价在75000元。

因为挂车买了保险,所以当时李师傅就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

等保险公司理赔员来了以后,同意以这个价格来赔偿,但是有一个要求,被撞死的五头牛,全部归保险公司所有。

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但是牛的主人却觉得:这75000元是赔偿我的损失,并不是购买牛的钱,就像车祸一样,如果人被撞死了,司机赔偿了100万,是不是要将尸体带走?

因为牛的归属权,双方争执不休,所以选择报警处理这件事情。

等警察来了以后,知道事情的缘由,所以与双方进行协商,才达成一致意见:挂车司机李师傅,赔偿7万元,但是被撞死的五头牛,归牛的主人所有,挂车司机与保险公司不能带走。

一、像这种情况,被撞死的牛,到底该归谁呢?

很多人看完这个案件之后,都非常不理解,虽然李师傅开车撞死了五头牛,但是已经按市场价赔偿了七万元给牛的主人,相当于买下了这5头牛,按道理来讲,这5头牛就归李师傅所有,凭什么牛的主人拿了钱之后,又拿牛,这种做法根本不合理。

刚开始我也不理解,所以特意咨询了一个律师朋友,没想到律师朋友的一句话,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

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他所说的原话是这一句:就算你赔偿了3万块,被撞死的牛也只能归牛的主人所有,除非你们之间协商好了,只要赔偿了钱,就让司机带走牛,否则就是白日做梦。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的话,司机要想带走牛,得看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解决这件事情的,一般有两种方法:

1、以商业购买的形式来解决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如果李师傅在撞死五头牛之后,与牛的主人协商,按照市场上的价格,以七万元的价格来购买这五头牛,不是赔偿,等牛主人拿到钱以后,这五头牛归李师傅所有。

如果牛的主人同意,这就属于正常的商品买卖行为,必须要满足一方要卖,一方要买,而且双方都是自愿的行为。

所以像这种解决方法,在法律上就属于商业购买,只要司机付了钱,就有权利将羊给拿走,因为这是一种正常的消费民事行为,并不属于赔偿行为。

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2、以损害赔偿形式来解决

再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五头牛被撞死以后,开挂车的李师傅找到牛的主人想协商,自己用市场的价格以七万元将这五头牛给买来不是赔偿,所以这五头牛归自己所有。

如果牛的主人不同意这个方法并且拒绝,而且要求开挂车的李师傅以损害赔偿形式来解决的话,牛只能归牛的主人所有。

因为在法律上,牛的主人没有主观出售的意图货物时的赔偿,就属于损害赔偿。

而且损害赔偿的金额,不是根据市场价为标准的,而是根据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在本次案件当中,牛的主人根本不同意以商业购买的方式来解决,只是要求开挂车的李师傅已损害赔偿来解决。

根据这一条规定,开卡车的李师傅是没有权利将牛给带走的。

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二、除了法律规定以外,就算牛的主人同意以商业购买的方式来解决,牛的归属权根本不属于开挂车的李师傅。

当时牛被撞死了之后,因为赔偿的价格过高,所以李师傅直接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准备让保险公司来理赔,这次事故带来的损失。

如果双方协定的基础是购买行为,保险公司赔偿了7万元给牛的主任,那么这五头牛就归保险公司所有。

因为开挂车的李师傅一分钱都没有出,全部都是由保险公司出的,从法律上来看的话,保险公司花钱买下了牛的所有权,那么牛死了之后,该如何处理,也是由保险公司来决定的。

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三、如果发生这种事情,作为车主,第一时间该怎么办呢?

1:下车以后,如果发现有人员伤亡,不管责任在于谁,第一时间要立马拨打急救电话,然后再拨打保险公司,来处理这件事情。

等待救护车的时候,要拍照,录视频,保存事故现场的证据,打开车辆的双闪,在150米以外的地方摆放危险警示牌,防止后方车辆出现追尾造成二次交通事故。

2: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只是撞死了牛,又是自己的责任,首先要深表歉意,与牛的主人协商赔偿的问题,所以这个时候要拨打保险公司电话 ,三方协商好了以后,要去交警出具完责任书,保险公司拍完定损照片以后,才可以将车开去维修,否则会很麻烦。

3:如果是选择私了,一定要把赔偿的金额谈好,在付款的时候,最好要签订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就是为了避免后续牛的主人,不满足赔偿的金额接着找你麻烦,只要有了这个协议书,就算彻底解决了这件事情。

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写在最后:

在公路和国道上,经常会有一些牲畜出没,所以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是经过转角的地方,要放慢车速。

因为有些地方,会有农户故意把自家的牛羊赶到路上,一旦被撞死之后,就会趁着这个机会来敲诈过路的司机。

所以当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最好不要私了,而是选择报警通知保险公司来处理,这样就能避免后续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的事情。

对此,你觉得牛被撞死以后,司机该不该把牛带走呢?

用户 中年老刘聊财经 的回答

货车一头扎进牛群,当场撞死13头牛,牛主人现场卖牛,原价35元/斤,现价25元/斤,“肉质新鲜,物美价廉”,13头牛一售而空。

司机撞死一头牛,赔偿1.5万元,撞死的牛归谁所有?与其纠结于这个问题,还不如及早“开卖”、弥补损失。

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说一个真实发生的事例,看完你就知道死牛该归谁所有了:

事发地在松原市长岭县新安镇,2019年6月某天,一养牛大户赶牛出门放牧,他家住在国道203的北边,而经常放牧的牧场恰好在国道南边,中间一条国道贯穿其中。

这天,养牛大户赶着80头牛出门了,刚把牛赶到国道上,一辆大货车急驶而来,一不小心不偏不倚地冲进了牛群,当场造成13头牛死亡,另有多头牛不同程度的受伤。

事故已经发生了,谁也别怪谁了,接下来谈谈赔偿问题吧:

在谈赔偿问题的时候,养牛户和大车司机起了分歧,养牛户坚持司机全责,应当按照2万元/头的市场价赔偿;

司机一听不答应了,一头牛2万,13头牛26万,这不是“讹人”吗?双方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不得已报了警。

交警在赶到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事后认定养牛户赶牛上国道有不妥之处,也未尽到观察往来车辆、安全通过的义务;而大车司机有超速驾驶、注意力不集中之嫌疑,最终判定双方都有过错,各承担50%的责任。

既然已经责任已经划分明确了,那么到底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赔偿呢?2万/头还是1万/头?

最终在交警的协调下,双方自愿达成8000元/头的赔偿价格,但是死牛依然归养牛户所有,大车司机不得带走。

司机在电话中征得保险公司的认可后,拍了现场照片,代为支付了10余万的赔偿款后便驾车离开了。

司机离开后,养牛户现场卖牛,因为肉质新鲜,本来市场价是35元/斤,现在只卖25元/斤,很快就被附近的村民一购而空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自己的损失。

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死牛到底应该归谁所有呢?

其实之所以有这样的矛盾,关键在于没有理解“损害赔偿”和“商业购买”两者之间的区别。

“损害赔偿”是过错一方因为过错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以经济方式给对方以弥补,这是建立在损害行为之上的,不以获得死牛的“处置权”为回报;而“商业购买”则是双方之间的“等价交换”,双方本身都没有过错,之所以发生经济往来,完全出于自愿,本质上是商业行为,购买一方同时获得了对物的“处置权”。

交通事故中,司机把养牛户的牛撞死了,如果司机全责,这是对农户利益的一种侵害,司机有义务有责任对农户作出经济赔偿,属于“损害赔偿”的范畴。

但是,对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事故来说,在司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本质上又属于民事责任,而民事责任的赔偿又是可以双方自行协商的,协商结果只要双方都自愿、都满意即可。

也就是说,在这种案例中,司机一方给予的“经济补偿”,既可以认为是“损害赔偿”,又可以认为是变相的“商业购买”行为,关键看双方之间是如何协商的。

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说到这里,“死牛该归谁所有”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1,如果照市场价赔偿了1.5万元是双方协商的“损害赔偿”,那么司机依然对死牛没有处置权,他就不能带走;

2,如果双方协商的基础是“购买行为”,那么司机给出1.5万的同时也获得了对死牛的处置权,此时带走、丢弃、送人都是他的权利,与养牛户不再有瓜葛。

当然,这里所说的“市场价1.5万元”也是相对的“市场价”,是当下活牛的市场价,而未来预期市场价有涨也有跌的可能性,并非一成不变,所以与其以“1.5万元的赔偿价格足不足值”来讨论死牛能不能带走,还不如以双方的“协商结果”为准来判断能不能把死牛带走。

说得更直白一点,双方之前协商的结果是“1.5万元并把牛带走”,那你就带走;如果协商结果是“1.5万元是损害赔偿,残值(死牛)不能带走”,那自然就不能带走。

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产生这种矛盾的原因是双方前期理解上有分歧,一方理解成了“损害赔偿”,一方理解成了“变相购买”,这才导致在“处置权”的归属上争执不下。

其实在处置这类问题上,最简单省心的办法就是报保险,由保险公司出面协商解决,如此才能省去很多后续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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