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来往大陆免签(台胞来往大陆免签)

台胞来往大陆免签,7月1日施行。《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修改后已经正式发布,大陆赴台通行证办理手续做出相应的简化。7月1日起,台湾同胞将可免签来往大陆,大陆赴台通行证有效期延长10年。

台胞来往大陆免签(台胞来往大陆免签)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做了哪些修改?国务院决定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三条第三项修改为:“(三)经由外国来大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

二、将第十四条修改为: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表明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

(二)填写申请表;

(三)提交符合规定的照片。

“国家主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台湾居民提交其他申请材料。”

三、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对批准来大陆的台湾居民,由国家主管机关签发旅行证件。”

四、删去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五、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六条,删去“短期”。

六、删去第十九条。

七、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改为:“台湾居民来大陆后,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有效期之内按期离境。所持证件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继续居留的,应当向市、县公安局申请换发。”

八、将第二十二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申请来大陆的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被认为有犯罪行为的;

九、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分为5年有效和3个月一次有效两种。”

十、将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十一、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办理暂住登记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大陆赴台通行证办理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公民出入台湾地区证件申请表》。

二、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三、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六、单位意见。

七、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大陆赴台通行证办理收费标准

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

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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