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人体(与幼女无身体接触,只让她通过QQ发送裸照等,构成猥亵儿童罪吗?)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期间,张镇在明知被害人李瑶瑶未满12 周岁的情况下,使用QQ以发裸照可换游戏皮肤、游戏礼包等为由,诱骗李瑶瑶通过QQ发送自己的全身裸体、阴部、臀部与胸部照片共计25张。李瑶瑶的家长发现后,立即报案。

2021年12月3日,张镇在河南三门峡市自己家中被抓获,他被抓获后辩称不明知李瑶瑶未满14周岁。

【案件评析】

本案中张镇通过网络隔空猥亵李瑶瑶,对于其是否明知李瑶瑶不满14周岁,是确保张镇是否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关键。现简要分析如下:

(一)猥亵儿童是指以淫秽下流的手段猥亵不满14周岁儿童的行为。《刑法》没有对猥亵儿童的具体方式作出列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和认定。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往往对客观行为不予否认,但对于主观上是否明知被害人为不满14周岁的儿童而予以否认。如果这种辩解不能予以推翻,就不能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动机,猥亵儿童罪将不能成立。

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儿。其中的“明知”包括,从常人的合理思维即能推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同样认定嫌疑人意图对不满14周岁儿童猥亵的主观动机。

本案中,嫌疑人张镇辩称不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但李瑶瑶在与张镇的聊天记录中提及自己正在上小学三年级、所上小学名称等关键信息,准确推定张镇“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的主观故意。

(二)嫌疑人的行为方式具有《刑法》规定的猥亵行为的危害性。嫌疑人为追求变态的性刺激和性满足,利用网络空间中的虚拟身份,以赠送热门游戏装备等手段,取得幼女的信任,进而通过哄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隔空实施猥亵行为。

从表面看,张镇并没有实际接触被侵害幼女的身体部位,但《刑法》关于猥亵儿童罪的规定中,并未明确猥亵儿童在客观方面须嫌疑人与被害人有直接的身体接触,嫌疑人通过网络聊天等方式能够大大的拉近彼此间的时空距离,将双方置于一个相对独立的私密空间中,诱骗被害幼女自行实施抠摸、手淫等下流淫秽行为,嫌疑人即是利用被害幼女的性心理、心智没有成熟,性防卫能力低,思想上处于懵懂无知的状态,借助被害幼女的手实施该淫秽行为,满足自身的性欲望。

为了统一对网络猥亵儿童行为定性的认识,2018年最高检发布的案例中确立了隔空猥亵刑事处罚的该当性,即只要行为人主观上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猥亵儿童的行为,在网络环境下虽未直接与被害幼女进行身体接触,但是通过QQ、微信等网络软件,以诱骗、强迫或者其他方式要求儿童拍摄、传送暴露身体的不雅照片、视频,行为人通过画面看到被害儿童的裸体、敏感部位,是对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严重侵害,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

本案中,张镇以诱骗的方式,要求未满12岁的被侵害幼女发送裸体照片,严重侵害被害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应当认定为猥亵儿童罪。

【典型意义】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网络诱发的性侵害案件,也在逐年增加,通过网络猥亵儿童不仅直接危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此类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的犯罪行为,更具有隐蔽性强、危害性广的特点。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进一步明确对猥亵儿童适用更重刑罚的具体情形,这种对猥亵儿童的特殊处罚措施,体现了《刑法》对儿童的特殊保护。

最终,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张镇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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