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活检后多久可进行第二次活检?

首先要问,为什么要做第二次宫颈活检?

宫颈活检诊断结果不外乎三种:肯定诊断(上皮内病变、鳞癌、腺癌)、否定诊断(炎症及其继发改变)、怀疑诊断(某种原因导致本次活检既不能肯定又不能排除肿瘤)。

如果是肯定性诊断,就不必做第二次活检了,接着寻求治疗即可。

如果是否定性诊断,在确信第一次取材规范的前提下也不用再行活检,定期细胞学筛查(半年到一年)即可,如有细胞学异常再行第二次活检。

如果是怀疑性诊断,则有必要补充活检。二次活检需待第一次活检伤口修复愈合后再做,大致等一个月左右,并且避开第一次活检的点位,必要时行宫颈管搔刮。

出于疑癌心理,反复频繁做宫颈活检,不仅不必要,也是有害的,活检毕竟会造成宫颈损伤。

在阴道镜提示下,于宫颈四个点位取自鳞柱交界部位的活检组织,能最大程度覆盖宫颈癌易发范围。有些癌变部位深,需行宫颈管搔刮取材。

首次规范活检排除了癌变,当然不能排除今后不会癌变,但这个时间尺度是较长的,相信不会在一两年之内发生。

与其反复活检,不如定期做宫颈液基细胞学筛查,一年一次,连续两年,都没问题的话三年一次合适。如实在担心半年一次也没有问题,这项检查简便、费用低、无任何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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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活检后多久可进行第二次活检

宫颈活检后1月左右,可进行第二次活检。

宫颈活检,一般在月经后进行,需要在病变最严重的区域,用活检钳多点或单点取材,钳取上皮全层及部分间质,活检后造成宫颈或子宫内膜组织缺损。若在创口未愈合时再次进行二次活检,容易造成创口难以愈合或子宫内膜在切口种植。随着宫颈的鳞状上皮及柱状上皮推移,新生的上皮组织覆盖创口,在活检术后1个月左右创口可基本愈合,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活检。

宫颈活检适用于宫颈癌前病变和宫颈癌的必需步骤,若需要再次进行宫颈活检,必需咨询正规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生,进行常规妇科检查后再决定是否可以进行二次活检。

本内容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妇科 主任医师 张亚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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