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企业没有内退政策,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吗?

不能申请。

但可以多组织几个同事,提议修改单位规章制度,以书面意见的形式,提交给工会。工会可以组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表决,如果表决通过了,就应该写入新的规章制度中。这样,你就可以如愿以偿了。当然了,即便你这么做了,也可能行不通,比如联名提意见的人数不够工会就不会理睬,表决没有通过也是无功而返,而且那样你会把领导得罪了,好多同事会看你笑话。

热心网友回答

企业没有这方面的政策那怎么能申请呢?就好比你去饭店让服务员给你打吊瓶,你就是说出天花来,也没有人给你打啊,因为人家本身就不具备这个能力。

内退是一个相对特殊的制度

内退这种制度仅仅适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的目的不仅仅是支持财政,还有安置劳动力的作用。为了解决劳动力过剩,年轻员工晋升不畅通的实际情况,才出现了内退这种做法。具体要求上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实际情况不同,把握的标准也有所区别,总体要求是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本人自愿退出现有工作岗位的。

重点在于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这种政策的,即便是国企也在各种改革过程中逐渐转变了功能与发展方向,很多靠制度红利吃饭的国企连在职人员工资发放都成问题,拿什么安置内退人员。

私企、外企更看重劳动能力

私企和外企的目的仅仅是赚钱而已,并没有安置劳动力这个作用,商人的目的都很简单,就是用劳动力赚钱,这也是私企、外企不养闲人的原因,人家是商业机构并不是慈善机构,不具备这种能力,更没有这种义务。很多在私企和外企工作的员工,到了临近退休的年龄,自身能力受年龄和身体的困扰已经不如年轻人了,这种情况下企业多会用各种奇葩策略逼走员工。就连经济补偿金都不想给的企业,怎么可能允许内退呢。

总之,企业本身没有相关政策就不能申请执行内退,安安稳稳等待到达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吧。

热心网友回答

企业的内退政策,实际上是按照1993年的《国有企业安置富余职工规定》,职工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内退之后,由企业给代交社会保险并发放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所在企业没有内退政策,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吗?

其实这种操作最重要的是有两点,第一国有企业,第二领导同意。有些情况下,职工本人提出申请,领导不同意一样不能内退,这不是强制性的规定。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日趋严重,现在企业人手也越来越紧,除非确实不胜任工作或者为了给年轻人倒换岗位,否则是很少会出现内退的情况了。

私营企业,贯彻的是劳动交换的原则,更是不会落实相应的政策。一般的私营企业联系超过40岁就有面临着失业下岗的风险,好在不少职工用经济补偿金束缚着单位,职工才没有丢失岗位。

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企业肯定愿意把职工的价值完全使用,即使留个看门的也可以,绝对不会让职工在家里呆着,而且每月还发着最低工资的生活费,还免费给代交保险。

所以,这样的情况在未来会基本不可能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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