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济南高峰期限制车辆通行)

12月14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外地小型普通客车高峰通行备案系统今日上线。

12月9日晚,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随后,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对外地号牌机动车实行通行备案的服务措施。

方式一

拨打电话0531-66666122,提供车牌和具体联系方式。

方式二

拨打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通行备案。

方式三

方式四

2020年12月14日起,登录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或“泉城行+”APP的车辆通行备案模块,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济南高峰期限制车辆通行)
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济南高峰期限制车辆通行)

12月14日至21日零点期间,以上四种方式都可以使用;12月21日起,请采用外地小型普通客车高峰通行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冯明月 审核: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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